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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7-26 15:34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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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天津市河北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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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23次

外借部:

    1.读者持通用读者卡,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图书(不含少儿图书)的外借及归还手续;并可在市图书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期刊的外借及归还手续;阅览成员馆馆藏普通中文文献。

    2.每册中文书刊外借期限30天(含公休日),借期内可续借1次。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,按0.20元/天/册收取逾期服务费。

    3.读者可依据网上续借规则,在网上进行续借。

    4.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擅自带出各成员馆借阅区域,否则视为偷窃行为,取消办证资格或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处理。


阅览部:

    1.严禁携带食物饮料、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。

    2. 入室须衣履整齐,举止文明。

    3.严禁大声喧哗,入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。

    4.严禁强占、抢占座席。

    5.阅览开架报刊,一次只允许取一册,且轻拿轻放。

    6.阅览闭架报刊或过刊,请凭证件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   7.严禁携本室报刊于室外。如需要复印,可办理出室手续,出室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 。

    8.严禁在报刊上圈点、涂抹、剪裁和撕毁,若有违,赔偿原书,如不能,照原书价3倍赔偿。 严禁在室内吸烟,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、杂物;不得在桌椅上涂写。


电子阅览室

    1.本部直电子阅览室读者请遵守《天津市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》之相关规定。

    2.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,上网期间请勿进食;造成机器或桌椅损坏者,按损坏程度赔偿。

    3.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,遗失自担。

    4.我们保留关于电子阅览室一切规定和咨询等的方面的最终解释权.